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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在今年尘埃落定。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方面将工资薪金免征额提高到每月5000元,但是另一方面劳务报酬预扣个税时不能扣除任何费用,这将产生何种影响?尽管个税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在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如何合理筹划个人劳务报酬较为有利?企业如何应对这些政策新变化?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2018年个税新政变化解读
1、扣除标准变化,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费用扣除标准
2、税率结构变化,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3、劳动性所得变化,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4、专项附加扣除变化
5、个税征管变化,增加个人汇算清缴
6、纳税调整情形及解读
第二部分 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及分析
1、2018年10月1日过渡个税如何计算及案例
2、2018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及案例
3、2019年综合所得如何按年度合并计算个税
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操作分析
5、个人汇算清缴和补退税分析
6、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新个税分析
第三部分 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应对
1、新个税实施后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后,年所得超过12万及虚列人员工资风险提示
2、 两处以上所得风险及应对
3、个人账户风险点
4、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问题,“平价转让”个人股权的涉税风险
5、 职工福利的个人所得税风险点
6、企业负担个税的风险点
【主讲嘉宾】周少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税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审计、财税工作十几年,目前负责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公司、大型知名企业审计和财税顾问服务等项目。熟悉公司股份改制、上市的有关规定、企业相关税法规定,具有丰富证券业务审计、财税咨询经验。
【讲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54号5楼培训厅
【讲座时间】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17:00
【参加对象】财务、税务人员、事务所相关人员、人事及人力资源公司
【发票信息】 仅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咨询:林小姐 13580553821
学会以致力于提升广州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调研、交流、创新、服务”,为广大企业及个人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